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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肩上重任


此时,风平浪静。崔瑾跳上一块礁石,看向远方。地平线上,仍是无边无际的海水。他闭上眼,感受着涛声阵阵,烦闷的心逐渐平静下来。这几年,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是不是脚步迈得过大了些?自己这样做,对大唐来说是福是祸?未来,大唐的路会走向何方?冬日柔和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仿佛镀了一层金色。

        李宝与十几人在远处警戒,并不打搅崔瑾。而马云天则带着几人在海边找贝壳螃蟹,架柴生火。本来应该回城吃午饭的,但如今是赶不及了。

        军营距城有半个时辰,而这海边又距军营差不多一个时辰,还是一路骑马快行。

        “早知道就那一口锅来了!”有人说。

        马云天笑道:“早知道就多带些糕点不是更好?”小郎君也是一时兴起,平日都是将时刻安排得极为紧凑,想必肯定是有何烦心事儿吧。幸好,早上出门儿时带了些点心,是担心小郎君们训练完后腹饿,但都没吃。若是实在找不到吃的,只能将就了。

        “头儿,有人来了!”有人看到远远地有一群人骑马朝这边过来。李宝吹响一身口哨,马云天等人全都停下来,赶紧往这边跑。人马分作两部分,一部分骑马拦截,一部分守护崔瑾。

        李宝等人呈锥箭形,打马上前,距离数百步远时,李宝手一按,大家勒住缰绳,取下背上的弓箭。“来者何人!”李宝喝道。

        那群人显然没有想到前面会被人拦住,见到李宝等人手里的弓箭,大吃一惊,一人忙上前拱手道:“这位郎君别误会,某等是护送吾家小郎君到此作画,这些日子但凡未下雨都慧前来。”

        李宝仔细打量了一番,一共二十二人,其中两个身形瘦弱,被围在中间,一人身着连帽斗篷,脸藏在帽子内,看不清模样;另一人长相清秀,发分两髻,约八九岁,像是小厮。而其余二十人看那身形,皆为护卫,腰间挎刀,倒是未见其他兵器。尽管如此,李宝却似乎不敢懈怠,谁知道这些人的来历?所以,还是小心些的好。

        “对不住,请小郎君换个位置作画可好?这里不太方便。”李宝朝着中间那位小郎君拱手客气地道。但是,其余护卫手中的弓箭却一直指着那群人。

        见此,那群人不由往后退了退。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些弓箭不凡,比平时府兵们使用的更要精细些。先前搭话之人对那小郎君说了几句,那小郎君点点头,然后打马上前,掀开帽子,露出一张稚嫩却较为秀丽的面孔,也不过八九岁模样。他拱拱手,道:“某不会打搅诸位,只是趁着这好天气作几幅画,就在旁边可好?”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海滩,离崔瑾倒也有不小的距离。

        李宝皱了皱眉头,但见这些人也没带什么兵器,又有两个幼童,且不会干扰自家小郎君,便点点头:“小郎君请便!”便领着众人慢慢退回原地,呈扇形将崔瑾所在的礁石护住。

        “小……郎君,这些人是什么人啊,怎么有弓箭呢?这可是违禁品呢!”那小厮拍拍胸脯,低声道。

        小郎君微微一笑,柔声道:“无妨,吾等不去打搅便是。”今日哪得的好天气,如果就这样打道回府,心里着实不甘。

        这小郎君显然是极为喜欢作画,令人将架子搭好,铺开纸张笔墨,便顾不得其他,很快进入自己的画作之中。

        因为距离较远,崔瑾倒也没发现异常。过了不知多久,他才睁开眼睛,心情早已平静下来。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走下去吧,无论怎样,只要自己尽力了,总是有一些收获的。他想。

        腹中“咕咕”直叫,崔瑾不由笑了起来。这不知多久了,应该早就过了午饭的时候了吧?看来,还是应该将时钟制作出来,虽然不能像后世那样有标准的时间,但相差不大就行。这个倒是不难,关键是齿轮,而这个在早几年制作那些小玩意儿时就已经具备条件了,只是一直没有动手去做罢了。

        他跳下礁石。李宝迎上来,对旁边努了努嘴,道:“来了个小郎君,说是作画,也没带什么兵器。”

        崔瑾点点头,对李宝的眼里,他还是极为放心的。“这海边又不是咱们买的,随他们去吧!”他笑道。

        “小十三郎可是想通了?”李宝问。这几年,李宝看着崔瑾慢慢成长起来,其中的艰辛,他都看在眼里,心里也暗暗佩服这个小郎君。

        崔瑾揉揉脸,被海风吹了,有些干涩。“宝叔,刚才我在想,是不是太心急了些,总是巴不得赶紧将一些事情做好,然后自己就可以安心地静下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了。比如作画写字雕刻,乏了,厌了,便捧着一杯茶看日出日落,看云卷云舒,就算是看蚂蚁搬家也比整日忙碌不停好啊!”他叹息道。那样的日子,不知多久才能实现。现在,他理解老爹的想法了。

        “小十三郎是累了吗?”李宝抚着他的肩,有些心疼地问。这还是几岁的孩子呢,身上便背负起这么大的责任。说句不中听的话,若非这个孩子,这大唐或许仍是那样艰难,国库仍是那样空虚,宫里那位仍是那样节俭。而世家与皇权之间,或许不会那样和睦吧?

        崔瑾摇摇头,有些无奈地道:“有何法呢?既然已经来到这大唐,总得为其做些事情吧?何况,这里还有自己的亲人、兄弟、朋友,身边的人越多,这肩上就越发沉重。我,不是一个人了啊!”是呢,还有那几个与自己定亲的小丫头,哦,还有个奶娃。

        “是呢,小十三郎如今可是有家有室的了!”李宝打趣道,“再过几年,十三郎便可当父亲了。”

        崔瑾禁不住笑起来:“宝叔,你想得太远了吧?我还想多过几年清闲的日子呢,娶亲生子要耽误很多精力的,我可不想整日听后院儿吵嚷。”

        李宝奇怪地问:“某不是见你很喜欢小孩子的么?你对玦小郎君他们都很有耐心啊!”

        崔瑾摇摇头。玦弟从小就乖巧得很,勤学好问,聪慧过人,且非常贴心,简直比小棉袄都让人满意。从心理年龄来说,他就是当成自家儿子教养的。到了琰弟和珣弟,他倒是没有那么多时间替他们启蒙,都是阿姊教导的多。待他们在大一些吧,便也带在身边,至于小妹崔珺,他却不知该如何管教了。是不是应该向阿娘和阿姊请教一番,否则,以后自己有了女儿怎办?他想。前世,最初是不太喜欢孩子,等他想着要一个小棉袄的时候却又来不及了。

        看到马云天他们正在生火,崔瑾忙走过去也跟着忙碌起来。通过这几年的锻炼,他倒是对吃食很有研究了,虽然大多数是动口不动手,纯粹理论型的,但弄这烧烤,却没有几个人能胜过他。

        崔瑾让人将一把钢刀洗净放在火上,将清理好的扇贝一个个摆放在刀上,然后洒调料,时而用小刀翻一翻,以防烧糊。很快,香味四溢,大家不由吸吸鼻子。李宝笑盈盈地道:“小十三郎,若是卫国公知道你用这等宝刀当作烤肉的架子肯定会心疼得不行!”

        崔瑾一边翻动扇贝,一边答道:“叔祖父才没这样迂腐呢,只有我宫里那位岳父才会一边不停地吃,一边又吹胡子瞪眼睛地说什么暴殄天物。其实啊,他是得利最多的,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但是啊,谁让他是这大唐的老大呢?就这样吧,好歹现在也算一家人了吧,人家还送一个没断奶的女儿给我呢!”提到那个奶娃,他还真有些惦记了,也不知这阵子长得怎样了,会不会被他们娇惯成不成样子?不行,待会儿回去得写信去告诉他们,一定不可太过宠溺,这每日的学习可不能落下,还有身子骨也得锻炼,至于品行嘛,像长乐和豫章姐姐就行了。虽然不能像自家阿姊这样才貌双全,但怎么着也能太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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