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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一路东行,哪怕是已经见识过未来世界和西域诸国的云歌也不得不感叹。

        我们为什么会被称为汉人?西汉名将甘延寿和陈汤在攻灭匈奴郅支单于对汉宣帝的上疏中说‘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堪称为那个时代的最强音,奠定了汉人的名字,树立了中国前所未有的尊严。

        以至于几百年之后,西方各国仍然称呼唐朝使臣为汉使,有一个西方小国的国王,看着唐朝使臣哭着说道“不想今日复图汉官威仪”。

        当然云歌一路上最留心的就是各种好吃的东西,之前在随家人在各地游历的时候,云歌最感兴趣的也是各种美食,感谢云歌的收集癖,至少汉朝不该出现的一些蔬果,在云歌的须弥芥子中都有,每每偷偷品尝着诸如草莓、玉米、土豆、芝麻等心中就觉得开心。

        其实现在的汉朝民风还是比较开放的,女子在外行走也并没有太大的限制,不过为了方便行事,云歌还是选择做男子的打扮。

        一到长安,云歌就被它的繁荣壮丽所震惊。

        塔穆看到云歌这副被震撼到的样子,也哈哈大笑了起来,“想当初,我第一次随叔叔来长安时,也像你一样,被长安的美丽与繁华所征服。”

        “云歌儿,我们现在要去西市,到长安来的外族人都是在那里居住和做生意的。”塔穆一路上都在向云歌介绍长安内有趣的地方,“我们这次带的货物很多,如果顺利的话,大概会停留3个月左右才离开。”

        “要呆这么久?”云歌感到很惊讶。

        “那是,我们不仅要把带来的货物卖出去,还要收购一些大汉的丝绸等和其他地方的商人带来的货物,花的时间当然长了。”塔穆倒没有觉得云歌无知,而是很仔细的向她解释,“这段时间,你可以跟我们住在西市,那里有一家悦来客栈,里面的老板是我的老朋友了,每次来长安,我们都会住在他那里,非常安全的。”

        “好。”云歌是第一次来长安,人生地不熟的,也就按照塔穆的安排,反正她已经打定主意:珍爱生命,远离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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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达西市之后,塔穆让一个手下先带着云歌去客栈休息,顺便安排一下接下来的事情,然后就带着商队去了相熟的店铺那里卸货了。

        云歌休息了一路,并不觉得疲惫,所以打了招呼之后就独自离开客栈,悠闲的在长安的街道上逛了起来。

        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等到了长安城,却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本来在闲逛的云歌没想到还是遇上了麻烦。

        事情是这样的,走到半路上的云歌正好肚子饿了,就掏出钱袋准备买个饼吃,却被一个人突然抓出,说是自己偷了他的钱袋,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可云歌一身外族人打扮,又因旅途漫长而整个人显得有些邋遢,看热闹的人不少,却无人敢上前,就在她忍无可忍想出手时,一个女子站出来讲了句公道话。

        “你如何证明是她偷了你的钱袋?”那个女子质问着。

        女子看起来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

        “这是我娘子的钱袋,要不然她一个男人,怎么会有这样的钱袋,就是她偷的。”男子义正言辞的说道,周围人听到也不住的点头。

        女子反问云歌:“你到说说看。”

        云歌当即反驳:“这个钱袋是我娘给我做的,我自幼便带在身上,上面绣的金银花,金银花是我娘最喜欢的花,金银花刚开的时候是白色的,慢慢成熟就会变成黄色,所以这上面绣的是黄白两色的金银花。”

        “大家看看,这个男子说钱袋是他的,可他对于钱袋却一问三不知。而这位小兄弟却能说出钱袋绣花的意义,我想这不用我多说了,大家评评理,这钱袋究竟是谁的。”女子说。

        周围的人也都附和着点头赞同说是云歌的。

        男子被女子的气势所吓,在周围人的哄笑中丢下钱袋就灰溜溜的跑了。

        “拿好你的钱袋,放心,本姑娘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贼喊捉贼的人了。”女子把钱袋交给云歌。

        “多谢姑娘,敢问姑娘大名。”云歌问道。

        “没什么的,我姓许,名平君,我家就住在前面的巷子,巷子底右转。你看起来应该是刚到长安的,以后在长安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许平君拍了拍云歌的肩,就转身离开了。

        许平君,原来她就是许平君,还真是有缘啊,刚到长安就碰到,云歌心中想到,以后还是少来这里吧,免得又碰到。

        在路上忽然看到一间庙宇,觉得自己最近似乎挺倒霉的云歌决定进去拜拜,希望上天保佑她在长安能够平平安安。

        等到了庙门口,云歌抬头一看——娲皇宫,原来是供奉女娲娘娘的地方,也是,汉朝时期似乎佛教并不兴盛。

        云歌往庙内望去,祭拜的人很多,香火可真是鼎盛啊。

        “这位姐姐,请问这娲皇宫灵不灵验啊?”云歌拉着身旁的一个人问。

        被拉住的女子倒也是好脾气,一看云歌就知道是外来的,也没有生气,回答道:“灵,这娲皇宫可灵验着呢,连当今圣上也也来这里祈求,风调雨顺,社稷安宁,凡拜过的人哪,都会回来还愿的。”

        说完,女子就进去了。

        云歌觉得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

        走进大殿中,云歌跪下诚心的祈求女娲娘娘能保佑她在长安能够顺利,自从遇到黑白无常,她对于鬼神之事也相信了几分,毕竟不是谁都当过鬼的。

        走出大殿之后,云歌发现有很多人都在排队领东西,问了之后才知道每年皇太后冥寿,皇上都会在长安城大派寿点,而且大赦天下,说是做善事结善缘。

        云歌正想着离开,这时很多人都开始哄抢寿点,云歌躲避不开,一下子就被撞到在地。

        “把手给我。”

        云歌抬头一看,是一个青年男子,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

        云歌随着男子的一拉,站了起来。

        “有我在,你别怕。”

        云歌愣了一下,刚想说什么,只见男子大喊一句,“臭小子,你别跑!”就转身追着一个人跑开了。

        云歌觉得男子的眉眼有几分熟悉,便跟在男子身后去看看。

        路上人很多,等云歌看到男子的时候,他正在擒住了另一个男子。

        “臭小子,你娘的老本你也拿去赌,我早就跟你讲过,人没钱没关系,但如果无情无义,那就天理不容了。”

        男子将手中的人放开,“你爹死的早,你娘含辛茹苦把你养大,不求你顶天立地,只要你能堂堂正正做人就可以了,你现在不把我这个大哥放在眼里了是吧?我讲的话只当放屁是吧?”

        “是是是……没有没有,我绝对不敢。”被抓的男子连声讨饶,“大哥,我错了,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赌了。”

        “我回家……我回家一定好好孝顺我娘。”

        “我告诉你,你以后再敢来赌钱的话,我要不打断你的腿,我叫你哥……”

        男子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一旁赌场的打手打断了,“哎哎,谁说不让他来这赌钱哪?”

        “我说的。”

        打手笑着问,“小杨,欠我们的赌债什么时候还呢?”

        小杨讨好着说:“我这就还,这就还……”

        男子问道:“他欠了多少钱?”

        打手挥了挥一只手,男子掏出荷包,“五个吧。”

        打手却将男子手中的钱打掉,恶狠狠的说,“现在涨到五十个。”

        小杨忙对男子说自己没欠那么多。

        这时打手看到男子带着的那块玉佩,“这个不错,可以抵赌债。”

        男子想抢回玉佩,却和打手们打了起来,玉佩被打飞,正巧落到了云歌的手中,让云歌直呼这也太巧了吧!

        其实云歌这热闹看到一半的时候,就发现这男子究竟是谁了!

        刘病已,汉武帝刘彻之曾孙,戾太子刘据之孙,史皇孙刘进之子,未来鼎鼎大名的汉宣帝刘询,怪不得他的眉宇之间有几分像自家爹爹。

        云歌突然看见有人要偷袭刘病已,随手抄起一旁的包子砸向那个人,然后拉着刘病已就跑。

        两人跑了一路,好不容易才甩开了那些赌场的打手。

        “这次多谢你啊,小兄弟。”刘病已笑着说。

        云歌挥挥手,“好说,我平生最痛恨那些不义之人,刚才那么多人打你一个,就是他们不对。”

        “没想到你的想法和我不谋而合,我叫刘病已,混迹于长安城内外,平日不学无术,”刘病已靠近云歌说,“可是呢,我重义轻利,平生唯一的财富,就是跟着我出死入生的好兄弟——就是这块玉佩,谢谢你啊。”

        刘病已将玉佩收好后问,“小兄弟,跟你认识一场,也算是缘分,还不知道你高姓大名呢?”

        “我姓云,是随西域商队来长安做生意的。”

        “哦……”还没等刘病已说下去,远处就传来了许平君的叫声。

        “病已,我找了你那么久,原来你在这儿啊!”

        刘病已解释道:”你不知道,我刚才跟小兄弟呀,我们两个……”

        “咦,你不是之前的那个,被人栽赃陷害的小姑娘吗?”这时许平君也认出了云歌,“和我真有缘啊。”

        “啊,姑娘,原来你是姑娘啊!”刘病已吃惊极了。

        云歌笑了笑,感到很好奇,“原来许姑娘一早就看出来我是女子了,我还以为我扮的很像呢?”

        “那是,虽然你扮得很像,但还是逃不过我许平君的法眼,即使你的脸上有些脏兮兮,但如果近看还是能看出精致的五官,这可不像是男子的面容,最重要的是你的耳洞出卖了你。”

        云歌这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里露了馅。

        “病已,一天到晚不见踪影,你跑哪儿去了?”

        “你就不要骂我了,我打了一天架,肚子好饿。”刘病已连连讨饶。

        “饿了,我做了你最爱喝的鲫鱼汤,还有下酒菜。”许平君见此,也不为难他了,“我们回去喝一杯?”

        “好啊,走吧。”刘病已扬声而笑,笑声爽朗,“对了,城里人欺生,你一个人在长安城里走动,要处处小心,如过有人敢欺负你的话,找我。”

        云歌点点头,“谢谢刘兄。之前我被人栽赃,就是许姑娘帮的忙,这次没想到又碰上了你,还助你一臂之力,更没想到,你们俩本来就认识,看来我们是真的有缘分。”

        “既然我们有缘,还会再见的,我们先走了啊,再见。”说完许平君就拉着刘病已一块走了,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与刘病已和许平君分别后,云歌并没有立即就回客栈,而是在街上闲逛了起来,毕竟最不想遇到的人都已经遇见了,她还有什么好怕的。

        后来回想起现在的自己,云歌只能表示……呵呵,真是太年轻了!

        云歌在心中腹诽了半天,直到肚子咕咕叫时,才想起自己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便决定先去填饱了肚子再做打算。

        只是正在寻找美食的云歌并未注意到身后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跟着。

        拖着沉重的脚步,云歌进了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面店。

        只可惜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小二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见过不少气宇出众的人,可此人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

        云歌一瞬间想了很多词语,却没有一个适合来形容他。

        他给人的感觉,一眼看过去似乎很清楚,但流云无根,水影无形,风过无痕,一分的清楚下却是十分的难以捉摸。

        这样的人物倒是生平仅见。

        男子看云歌盯着他的眼睛看,黑玛瑙石般的眼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云歌虽然暗赞对方的风姿,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更何况接受过现代网络的PS技术的冲击,她呆看着对方的原因,只是因为心中一点莫名的触动。

        就像是游山玩水时,忽然看到某处风景,明知很陌生,却觉得恍恍忽忽的熟悉,好似梦中来过一般。

        云歌想了一会,只是今天冲击太大,脑容量有点不够用,实在想不起来,只得作罢,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

        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轻点了下头。

        男子拱手做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钉到她身上时,云歌立即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

        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小二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原来古代也是能刷脸的,太不公平了。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摇了摇头,谢绝了对方的好意。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瞬间全部贡献给了桌子。

        孟珏,怪不得觉得熟悉,云歌暗自懊恼,今天自己的脑子一定是短路了,居然没认出来。

        “你没事吧?”孟珏问道。

        云歌忙摇摇头,可不能让孟珏知道自己已经认出他了,“吃的太急了,不小心呛到,可惜了剩下的面,不能吃了。”

        孟珏见云歌一直满眼可惜的看着碗中的面,眼睛中流转过一丝不悦,一丝如释重负,短短一瞬,又全变成了春风般温和的笑意。

        “没事就好。”

        云歌被孟珏笑的全身起鸡皮疙瘩,“小二,结账。”

        “好嘞。”

        孟珏也说要结账,只是他进袖子掏了半日,却还是没有把钱掏出来。

        小二和店堂内众人的神色都变得诧异奇怪,孟珏低声叹气:“钱袋肯定是被刚才撞了我一下的乞丐偷走了。”

        云歌豪爽的掏了钱扔给小二,“够了吗?”

        小二立即笑起来,“够了,足够了!”

        孟珏只是浅浅而笑地看着云歌掏钱的动作,没有推辞,也没有道谢。

        云歌和孟珏并肩走出店堂时,身后犹传来小二的感慨:“怪事年年有,今日还真是特别多!开店二十年,第一次见到如天人般的贵公子吃不起一碗面。”

        孟珏拉住云歌,诚恳地向她道谢,“小兄弟,刚才多谢相助,这回算我欠你一个人情,改日我一定还你。你能否告诉我你的尊姓大名和住所吗?”

        “不用,小事一件,人生在世,谁能一帆风顺呢。”云歌现在恨不得立刻就消失,“看,有飞机!”

        趁孟珏转头,云歌拔腿就跑。

        孟珏见云歌跑了,却站立未动,负手而立,唇边含着抹笑,凝视着云歌消失的方向。

        夕阳将他的身影拖出一个长长的影子,街道上经过的人虽多,可不知道什么原因,都自动地远远避开他。

        云歌一直沿着街道不停地跑,等天色已经黑透了才回到客栈,并发誓这几天都要宅在客栈,避避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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