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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我的掌中有宇宙


老头发表了一番雄心壮志的演说,路人甲听得津津有味,以前还没见过一个人这样激昂的在他面前亲自树新蜂呢,连大哥都是吹的很含蓄的那种,说要征服世界。坐等老头吹够了,路人甲还给他倒了点水,示意喝口,喝完您可以继续嘛。老头似乎看穿了路人甲的意图,不过并不在意,跟路人甲说,“正好最近有个拍卖会,规模不大,算是炼金师考核后拍卖的餐前甜点,我把托马斯和达维斯都叫上,这样就能够一次性解决,不过还得先和托马斯托雷斯俩人谈谈,到时候好共进退。”“这事儿爷爷你全权去办,准备好了通知我就行,我会按照要求演的。”其实路人甲虽然对在拍卖会上请人谈事情表示觉得不合理,不过想想也许老头自有安排,也就不再多说。“小崽子居然还怕麻烦,懒鬼一个。”最终定计,老头没事了,路人甲看看天色尚早,也不知道该干点啥,正所谓百无聊赖,于是就想自己看的那些穿越的主角,一天天的全是事,恨不得一天能当四十八小时用,唯独到了自己,一天闲的啥事没有,因为不论是领地建设还是个人修炼,夏娲都处理的井井有条,自己提个开头,后面就可以等着听进度汇报了。这地方又没有大型网络游戏可以搞。真是不知道古代皇宫里那些嫔妃一天都干嘛,或许宫斗就是闲的太厉害吧,不斗实在没啥事干,梳个头都得俩小时,上妆卸妆半天就过去了。感觉又偏了。

        得嘞,上街溜达去吧,说不准还能出个不怎么美好的邂逅啥的。走在街上,路人甲就觉得自己手里缺个鸟笼子,要不把那蜘蛛借来玩两天,肉呼呼的挺好玩的。这一刻路人甲想起了要饭,怪不得天下无敌的一部分人选择了要饭,正是无聊的表现啊,因为被人打多少还能算点事。所以说中国的古典神韵才是慢,中药就讲究个慢,太极也慢,那啥也得慢,快了可不行。不过城里的街道上大概是遇不见什么大事了,前些日子翠花那么一闹,到现在还满大街的戒严。于是路人甲就去随便找了个酒店,在大厅里一个靠角落比较暗的位置坐下来,要了一壶清水,要不是看出他那胸口的几个徽章不是伪造的,路人甲估摸着这服务员都能喊保安。送走了服务员,路人甲掏出一只水晶杯,还好,这世界的折射率还是正常的,水晶就是比玻璃的要光彩夺目的多,尤其这种经过了高科技精心打磨的玩意,从里到外透着细碎的光芒,更何况路人甲还加了其它的材料,还带自发光功能,这也属于当初研制装哔用奢侈品时候的一个小想法,这杯子属于半成功的试验品。不过现在拿出来纯是无聊的用来玩。

        路人甲把杯子浮在面前,倒了大半杯水,再在水里放了一个极其微小的小照明术当光源,然后让杯子缓缓的旋转起来,这时候整个杯子都散发出一种细碎柔和光,因为杯子本身的内部结构,所以发出的光多姿多彩,右眼可见的七色光都全了(左眼不可见哦,呵呵。)路人甲看着缓缓转动的杯子,看着那些或明亮或昏暗的多彩光线,思绪渐渐的飘进了这个杯子中,也许这个杯子就是一个宇宙吧,这个宇宙正在爆炸膨胀中,中间的光源是最刺目最激烈的爆炸中心区,那些细碎的而不刺眼的每一点星光,都代表着一个银河系一般的星系,里面的每一个分子原子都是一个类似太阳系的星系,每一个质子中子,都是组成星系的星球,每一个电子,则是卫星,是彗星。而那水,则是填充在宇宙空间四处的无所不在的物质,那水晶的杯壁,则是这个宇宙的晶壁。路人甲缓缓地伸出了一只手,慢慢的笼罩住这只杯子,顿时产生了一种握住了一个宇宙的错觉。也许这就是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吧。

        其实也许地球上找寻这个世界的最小组成的基础物质的活动只是一个扯淡。如果我们的宇宙对于另一个宇宙的生物来说只是一个电子,我们几百亿年的时间定义对于那个宇宙的生物只是一个飞秒;又或者说我们每一个人身上的一个电子其实是一个极其微小的宇宙,我们的一个飞秒就是那个宇宙从生到灭的一生。这种假设对于无限广阔的时空观是可能成立的,不论从极大还是极小处。其实人类本身就已经在开始创造宇宙了,你可以看看那些大型的三维网络游戏,一个低级点的私服可能在我们这个世界占用的只有一台电脑那么大的空间,但是如果用那个虚拟的世界来看,真的是好大的一片地图。

        而且对于那个游戏里的人物来说,世界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他们可以有科学探索的话,在不使用放大镜和显微镜的前提下,一个世界是可以撑得住愚昧的理论考验的,因为他们所有的探索,都被限制在了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他们的理论,都是以这个虚拟世界是成立的为前提的。哪怕是那个叫做地球的现实世界,古代的人类也并不清楚这个世界的规则,现代的人也不敢树新蜂说摸清了这个世界的本质。地球上的人类花了数千上万年才走到了现在的科技树,如果专注的做游戏,那么一千年以后有没有可能把那个游戏的细节做的和现实一样?答案其实已经有了,根本不可能。因为细节越多需要的计算量越多,完全模拟一个世界你得使用比这个世界大太多的服务器,那时候模拟一个地球,恐怕得用这个宇宙当服务器吧,不过现在看来,我们这个地球就是个模拟品而这个宇宙其实是个虚拟服务器也说不定哦。

        路人甲的思绪在飘飞,感觉已经飞出了宇宙,世界已经不能阻挡我了,佛曰一念三千,我这一手就一个宇宙,三千跟我这比,弱爆了。路人甲沉浸在了无限意歪中,正爽着,夏娲的声音响起,“报告主人,你对面坐了个帅哥,你要不要理一下?”帅哥?我看看,于是路人甲切了思路,放眼望去,我去!!夏娲你瞎了啊,那是帅哥啊,都肥成一个球了,你怎么好意思管那玩意叫帅哥?“主人,胖和帅是两回事,请不要混淆概念。”好吧你赢了,路人甲开口问道:“这位叔叔,您有事情么?”“尊敬的法师先生您好,我叫巴扎,如您所见,我是一位商人,我对您手中的东西的商业价值非常感兴趣,不知道怎样才能和您谈谈。”你不正和我谈呢么,话说你胆子挺肥啊,不认识也敢往上冲,不怕我把你变青蛙啊。

        “那个不好意思啊,这位巴扎先生,不知您有没有名片或者拜帖什么的带有联系方式的东西啊,我现在比较忙,以后有时间再联系你。”意思就是你交了简历就可以滚蛋了,至于用不用你,看心情。“这是我的名片,炼金考试结束的半个月内我都在圣剑酒店住,上边有我的联系方式,真是麻烦您了,法师先生。”看来是个行商,全球跑的,路人甲接过名片也没瞅,先放进戒指里。然后扔了一个金币在桌子上就要走,结果服务员不让,表示您消费了十金币。卧槽,一壶水加不到一个小时十金币,路人甲砍人的心都有了,最后还是忍了,为了十金币不值当,所以乖乖的结账走人。

        晚上一家人团聚,俩小姑娘都是一身公主裙,华丽丽的亮瞎狗眼,路人甲都没问价格,只说好看,可爱,美丽,反正有夏娲,找点形容词不是啥大事。路人甲掏出白天被那胖子看好的杯子,问老头这种炫彩的物品当高级奢侈品你有门路卖出去么。老头先是一惊讶,对路人甲这东西顿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然后表示不好弄,因为选大商家容易被人家吃干抹净不认账,选小商家,大商家的打击够呛扛得住,技术不在我这我宁可叫你这玩意消失,也别影响了我的生意。而且大家还是更喜欢完美级魔法物品多一些,如果你能让这个东西在发光的同时还带有魔法属性,那就好办多了。

        但是魔法属性现在不是只有职业者才能用么?路人甲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老头表示可以用一级完美,有一部分一级完美具有普通人也能用的属性,历史上最亲民的完美物品是个等级三的火球戒指,也能被普通人使用,但是也就那么一个。而且重要的是很多不能使用魔法物品的人只是买完美物品回去装点门面,并不是拿来用的。路人甲表示那是不是哪怕能有一点魔法效果并且发光就会有人买。老头说你说的对,最少那帮贵族们对于魔法物品的痴迷,简直到了变态的程度,纵使自己用不了,也想要去收集那些完美的魔法装备,对他们来说高级的完美装备是艺术品,这也导致很多贫民法师越发的弄不到好东西。有钱的永远是大爷啊,这个世界只是更直接。“那神术物品呢?”“一样,关键是有超凡的力量,并且能够自然发光。”“那岂不是恒定了光照术的照明设备都能卖疯了?”“你说的很对啊,你没看但凡上点档次的地方都使用了这种照明方式么。这个最好做,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只有白光,并且和完美物品的那种晕光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它更多的像一个附魔,所以也就相当便宜了,只有几金币一件的价格,但是这技术最初出现的时候可是好价钱,贵得很呢。”是便宜,首都这地方连喝个下午茶都得十金币,几金币真心不算钱,而且现在看来法师公会这个房钱真是照顾法师大爷的宾至如归价,良心的不能再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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