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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 我是大枪


越往北走,天气越寒冷。太阳就挂在远方的青山之颠,红彤彤的一片,看上去格外灿烂,但却不能带来一丝温暖。

        翻过那座山就到雍都境内了。

        马队越来越庞大,每经过一处城镇就会有不同的人加入其中,有马车,有货车,也有骑士。在前面开路的是一队骑士,他们穿着铠甲,上面纹刻着樱脂花,背后披着长长的大氅,氅上也绣着樱脂花,氅尾包裹着马屁股,马尾巴在大氅下面一甩一甩,健壮的马腿把松软的泥土踩出一个又一个的坑。挂在骑士们腰上的剑不是装饰物,它们宰起强盗来,干净而又利索。齐格曾经亲眼看见,这一队骑士杀光了拦路的强盗,还追到了山里,挑了强盗的老窝,把强盗头子用绳子捆着抬了下来。当然,那名凶悍的强盗头子的最终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奴隶集市,这是毫无疑问的。

        现在,齐格就是这队骑士中的一员。

        他依然穿着那身防护力极强的铠甲,那是一套全身甲,上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伤痕,左胸有一条凹槽,背后有几处箭洞,后腰的裙甲上有一处狰狞的口子,那是在埋骨谷时留下的,强盗的剑刺穿了那里,扎中了齐格的腿,直到现在,他走路仍然有些一瘸一拐。背后的大氅样式奇特,它不同于中州大地上的任何一种款式,尾部是三角状的,每当齐格高速奔跑时,它就会飞扬在背后,像是一面旗帜,而且它还能有效的抵挡箭矢。齐格手里也举着旗帜,上面同样绣着樱脂花,旗枪长达一丈八尺。齐格曾经用这旗枪把一名强盗扎了个对穿。

        寒风从远方掠来,从齐格的颈甲里钻进去,沿着冰凉的背脊一直往下浸,里面的内衬根本不能阻止它把凛冬的寒意渗透到四肢八脉。齐格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嘴里哈出的气都是寒冷的。

        “嘿,即格,把旗子举高一点,只要看见了樱脂花大旗,强盗们都会退避三舍。当然,在大雍的境内你是看不到强盗的。大雍没有强盗。”

        齐格现在叫即格。骑士首领是一个中年人,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的外号叫秃鸟,因为他的脑袋上没有一根毛,太阳照在上面像镜子一般反着光。脸上的肌肉就像熏黄的腊肉一样,纹理分明。左脸上有处伤疤,深深的陷了进去,像是蜘蛛网一样,致使他的鼻子看上去只有半块。说起这道伤疤,骑士首领非常自豪,他在马背上歪过头来,裂着两排参差不齐的黄牙笑道:“男人就得有伤疤,没有伤痕的男人就不是男人。你知道我这伤疤是怎么来的吗?”

        骑士首领嘴里喷出的气带着浓浓的酒味,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没有什么是比烈酒更美好的事物了。至于这道伤疤的来历,齐格早就知道了,因为它的来历骑士首领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齐格笑道:“这是男人的骄傲,是首领大哥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对阵时留下的。”

        “聪明的小子。”

        骑士首领心情大好,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他扬起戴着铁拳甲的手拍了拍齐格的肩膀:“蒙奇啊,那可是天下一剑客,我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么长的剑,也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剑术,像旋风一样,哦,不,比旋风更为激烈,当你面对它时,脑子里会一团糟,想到的只有逃跑。当时,他从战车上一跃而下,向我冲来,我真的想转身就逃。”

        “但是首领大哥却终究没逃。”齐格接口道。

        “是啊,逃了就没有今天了。”

        骑士首领举起酒囊,大大的喝了一口,说道:“那一次是在雍都的凯旋门前,我和领主大人一起参加诸侯们的比武大会,当时,我还是一名奴隶,鲁国的奴隶。我没有名字,人们只记得我的光头。为了荣耀,领主大人死在了蒙奇的剑下,战车也被蒙奇用剑劈碎了车辕,战马四下乱窜,剑盾手们慌张的看向我,我是他们的首领。我举着盾牌,也在颤抖。”

        “齐鲁武比,最终虽然是齐国胜了,但是首领大哥却赢得了尊重与荣誉。”齐格很顺溜的接口,这一队骑士都知道那场比武,蒙奇胜了,险些一剑把骑士首领的脑袋戳爆,然而,直到最后一时刻,首领大哥也没有放下手里的剑与盾,因此,他赢得了世人的尊重,雍公亲自赐给他了一把剑,把那剑栓在剑袋上,从那以后,首领大哥便赢得了自由,再也不是一名奴隶。

        “热血即吾命,荣耀即吾命。”

        “荣耀即吾命。”

        在簌簌的寒风中,骑士首领默默的说道,十八名骑士齐声附合,他们的声音并不大,也并没有远远的传开,但是那声音却无比的坚定,就像是一壶老酒,默默的把浓厚的香气蕴藏在内。

        一名年轻的骑士骑着马走在首领的身旁,他是首领的义子,也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叫小小鸟,长相很是斯文,笑起来还有些腼腆,背上却背着一柄巨剑,每当他挥舞起这把巨剑时,杀人就如同割草。此时,这个年轻的骑士刚喝了一口酒,接着骑士首领的话道:“即格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大腿上。”

        齐格还嘴道:“你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屁股上。”

        年轻的骑士脸红了。

        十八个骑士每人都有伤,伤痕是荣耀的见证,但是他伤的地方比齐格还要难堪。

        “即格,我们都有外号,要不你也起一个吧。”年轻的骑士和齐格的交情其实极好,俩人一起杀敌,一起喝酒,一起坐在草地里数星星。

        “外号?”齐格举着大旗愣了一愣,十七位骑士都有外号,只有他没有。

        “要不,就叫大枪?”年轻的骑士挑眉挤眼的怪笑。

        “大枪?”齐格抬起头来,看着手里的旗枪。

        “对,大枪。”

        首领大哥一锤定音,为了给齐格起外号,他们伤透了脑筋。齐格是沉默的,大部份时间都是傻呵呵的笑着,不太合群。首领大哥觉得那是因为齐格没有外号,如果有了外号,那就和他们一样了。

        “大枪,大枪。”

        十八位骑士大笑起来,醇厚的笑声远远的传开,樱脂花大氅在风中张扬。

        “好吧,那就大枪。”

        齐格高高的举起旗子,他笑得很是开心,那是真挚的,不带半点瑕疵的笑容。现在,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齐国的万乘之君,他只知道,我现在是一名护卫,保护着商队的安全,我有十七位交头换血的兄弟,我与他们生死与共。

        腰上的长剑在太阳下泛着光,冬风虽然很冷,不过烈酒可以抵挡它,齐格接过首领大哥递来的酒壶,默默的告诉自己:“这才是我,我是即格,我也是大枪。”

        这支马队非常庞大,从头到尾拖曳近里,商贩,马夫,护卫加在一起几近千人,这千人的马队里有老有少,有男有女,而且还是美女。

        美丽的女子从后面奔来,她穿着白色的衣裳,外面套着一件天蓝色的羽氅,洁白的绒毛把她的脸蛋夹得极小,那是一张可爱的脸庞,被寒风冻得微微有些红,但是看上去却更为可爱。她骑着一匹白色的小母马,穿梭在马车与行人之间,就像蓝白相间的蝴蝶。

        “秃鸟大哥,东主说了,翻过渊岭就是枕渊湖了,各国的使者和商队都会在那里转道入雍都,我们最好在渊岭下面休整一下。”

        女子奔到马队的前面,拉着小母马打转,她在炫耀她的马术,尽管她的马术其实很糟糕,然而,十八位骑士都不会戳穿她。

        骑士首领笑道:“知道了,就在渊岭下面的临渊镇休整吧。大枪,你和花胡子一道去回复东主。”朝着齐格使了使眼色,那眼色耐人寻味。

        齐格知道,首领大哥这是在取笑他,自从被这支商队救了之后,因为他穿着铠甲,腰上也挎着剑,所以便成了商队的护卫骑士,而浮羽则被那个神秘的东主收纳为侍女,他和浮羽以兄妹相称,然而,所有人都知道,这肯定是拖辞,没有兄妹之间是那样的,互相对视时,浓浓的情意化都不化不开。

        平日里,因为他要掌旗,还要和强盗作战,所以难得和浮羽碰面,就算碰了面也是你看我,我看你,脉脉含情不得近,因此,首领大哥是在故意为他制造见面的机会。

        “大枪?这是你新起的外号吗?挺威风的,跟我走吧。浮羽刚才一直在看你,可是隔得那么远,她哪能看得见呢?”

        名叫‘花胡子’的美女格格格的笑了起来,笑声如铃,笑颜如花,看得名叫‘小小鸟’的年轻骑士怔住了。这个年轻骑士很喜欢‘花胡子’,但是花胡子却嫌弃他,觉得他太像个女人。齐格决定帮他一把:“我得掌旗,走不开,首领大哥说了,强盗们看见旗子就会夹着尾巴逃窜。还是让‘小小鸟’陪你去回禀东主吧。”

        “你不去就不去,干嘛拉上什么小小鸟?哼!”

        花胡子很可爱,但是可爱并不代表蠢,她冷冷的哼了一声。她这一哼,年轻骑士更腼腆了,整张脸红得像猴子的屁股,吱吱唔唔的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花胡子一看他这样子,又羞又恼,把嘴巴一咬,提着马缰朝后面奔去。

        “快去追。”齐格推了年轻骑士一把。

        年轻骑士摸着脑袋,愣愣地道:“我只是小小鸟,她看不上我。”

        齐格一本正经地道:“‘小小鸟’也能追上美丽的‘花胡子’!”

        “快追,快追!”

        一众骑士轰然大笑,在这笑声中,年轻骑士获得了力量,把心一横,朝着‘花胡子’追去。齐格勒着马,看着身后的马队,以及正在追逐的小小鸟与花胡子,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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